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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组织修订《天津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来源: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时间:2021-10-18 15:38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发挥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在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近日,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修订了《天津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明确,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标准化技术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技术委员会的构成、组建、换届、调整和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统一规划、管理技术委员会。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技术委员会的设立和组建遵循适应需求、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独立自主地开展标准化工作。技术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应当换届,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提出换届方案报送其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其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于届满前3个月报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该管理办法共五章四十条,已于2021年9月28日起施行,原《天津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津质技监局标〔2011〕4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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